《文化是引领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方向标》

来源:当代金融家   时间:2020-06-17   浏览次数:0

在我国信托业发展的最近40年,信托公司因行业定位不清、文化不明,野蛮展业等原因,历经了六次清理整顿。尽管表层理由都是信托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引发风险问题,但在更深层次,归根结底是信托文化缺失,行业定位不准,无法形成信托业发展专属的优势和特点。在我国经济发展动能面临转换背景下,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信托业年会上提出信托文化建设,有其特殊的含义和指导意义。今后以及较长一段时期,信托行业应以文化建设为引领,推进信托业加快走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信托的起源及信托的文化

当前,主流观点普遍认为信托起源于英国的用益制度。用益制度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和教徒为了规避封建领主对土地的控制而采取的一种财产转移方式,在13世纪至15世纪的英国得到广泛利用。15世纪中叶,英国在专门处理用益案件的大法官基础上出现了与普通法院相抗衡的衡平法院。衡平法院承认用益制度设计,将受益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正式确认为法律关系,赋予衡平法效力。至此,用益制度得到法律的初步认可。

从信托起源来看,其作用主要是对抗当时现有的法律进行财产转移,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努力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委托人的目的。从这个角度,信托文化可概括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随着时代的发展,“一重用益”发展成“二重用益”,并将“一重用益”称为“Use”,将“二重用益”称为“Trust”,即“信托”。在信托普及全球更多国家的过程中,一些国家处于特殊历史阶段,出于社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资金信托发展成为该国信托业务的主流,如日本和我国。“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即是资金信托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形成的理念。

辨清以往我国信托文化建设盲点

自1979年我国成立第一家信托公司以来,信托业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第二大金融子行业,最高时信托资产规模达到26.25万亿元(2017年底)。虽然行业整体规模快速增长,但信托文化在建设方面开展的工作较少,导致行业发展迄今仍存在本质上的盲点。

一是刚性兑付导致信托公司服务意识不强。

由于历史原因,信托业形成了“刚性兑付”的行业潜规则。无论信托项目是否出现风险,信托公司都要支付投资者本息,相当于由信托公司承担全部风险。在这种背景下,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都无法促使信托公司形成“代客理财”的观念。

二是未形成诚信意识,消弭信托公司“信义”责任。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均要求信托公司要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但由于市场环境原因,信托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并未形成良好的“诚信”意识,主要体现为信息披露不完全、风险揭示不充分,尤其是当信托项目出现风险时,信托公司为避免影响自己的声誉和品牌,大部分情况下仍然自己进行项目风险处置,并不会把项目的真实情况及时、完全告知投资者。

三是信托公司业务经营模式与信托文化难匹配。

从信托的本质来看,信托公司担任的是受托人角色,进行“代客理财”。换句话说,信托公司应该收取“代客理财”过程中的管理费。但在近40年发展过程中,信托公司的经营和盈利模式都建立在收取“存贷差”的基础上,甚至有观点认为我国信托业体现的也是银行的“信贷文化”。可喜的是,当前这种现象已从制度设计层面开始扭转。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其第二条即对金融机构就资产管理业务收取管理费进行了规范。

四是信托公司主要基于自身利益开展决策与“受人之托”理念出现错位。

无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还是“受人之托,代客理财”,信托公司开展的都是受投资者委托进行信托资产运用和处置的业务。信托公司应基于委托人的利益,从委托人的角度出发采取相关行动。但在实际展业过程中,信托公司仍然主要基于自身利益、从自身角度对信托资产的运用和处置进行决策并采取行动,与“受人之托”的初衷相去甚远。

五是忽视文化建设导致信托公司从业人员片面追求利益,风险项目频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应尽谨慎义务。但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出于经营压力及考核压力,信托公司业务人员往往过于追求自身薪酬最大化,忽视了审慎义务,甚至有意隐瞒项目真实情况,将信托资金投向一些高风险项目,导致近年来信托风险项目频现。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风险信托项目个数为1305个,规模为4611亿元。

明确新时代信托文化发展要义

如前所述,信托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信托文化建设缺失密切相关,导致国内信托行业面临较大的社会负面看法和评价。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信托业应在传统信托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承继,同时提出新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

新时代下信托业发展特征

资金信托为主,服务信托等为辅。虽然近年呼吁信托回归本源的声音不绝于耳,社会发展也对服务信托和慈善信托产生了越来越大的需求。但实事求是地看,基于我国当前社会发展阶段,资金信托仍是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信托公司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尽管服务信托和慈善信托会迎来高速发展期,但从营业收入、利润贡献来看,服务信托和慈善信托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无法成为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信托公司仍将依靠资金信托维持生存。

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主被动关系转换。从信托起源来看,委托人处于主动地位,受托人处于被动地位。信托事件一般由委托人发起,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行事。但在当前阶段,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主被动关系需要分业务进行分析。对占比较大的资金信托来说,通常由信托公司先找好信托项目,再发起设立信托计划向投资者募资;信托公司居于主动地位,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居于被动地位。但从服务信托角度,仍是委托人居于主动地位,受托人居于被动地位。

国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信托的非标融资业务将减少。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已由高速度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为适应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金融也要进行供给侧改革,增加直接融资,减少间接融资。2018年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出发点也是引导资管行业向标准化、基金化发展。信托公司以往主要开展的是非标融资,这也是信托公司擅长的领域;为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信托公司要有“刀刃向内”的勇气,降低非标融资业务的比重,大力发展标准化业务。

新时代下信托文化建设要义

坚守“信义”:“信义”是信托的基石,是信托公司的生存之本,不讲“信义”则信托无从谈起。以往信托业的刚性兑付虽然有悖于“卖着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但对建立良好形象和口碑却起到了重要作用,获得了高净值人群对信托的认可,积累了大量高净值客户,这是信托相较其他金融子行业的优势。

勤勉尽责: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勤勉尽责,全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中国信托业协会2018年9月发布《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对信托公司在一个完整信托项目的全过程中如何尽职履责进行了详尽的说明。该指引作为行业自律规则,无疑是对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信托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益补充。

以投资人利益为中心:客户是企业生存的基础。信托公司要树立以投资人利益为中心的理念,改进以往主要从自身利益出发开展业务的习惯;这也是新时代下信托公司为适应资管新规要求必须进行的观念转变。需要指出的是,以投资人利益为中心的经营宗旨和以信托公司自身盈利为追求目标并不矛盾。作为以资产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信托公司,只要实现了投资者的利益,信托公司自然能相应获取自己该得的利益。

依法合规:从信托起源来看,信托是为了对抗当时既有的法律而产生的,或者说是为了钻既有法律的“空子”。对此应予抛弃。信托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传导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责任,担负着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也对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负有责任。在新时代,信托公司必须以依法合规作为自己展业经营的底线。

进一步加强信托行业文化配套建设

一是加强主动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发展成为市场竞争力。

按照银保监会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应将信托公司建成具有特色优势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信托公司长期深耕非标资产市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相比,相对具有更专业的主动管理能力。信托公司应保持并扩大自己的优势,进一步发展成为信托相较其他金融行业的比较优势并转化为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是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保证业务开展依法合规。

信托公司业务部门与中后台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如汽车的刹车和油门,业务部门为了做成业务,有时会忽视合规性问题;2018年、2019年开出的不少信托罚单都源于信托公司在合规方面出了问题。信托公司应通过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保证依法合规,通过制度管人、管事;对于禁止参与的业务领域建立负面清单。同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形成相互制约,避免不同部门之间出现“串通”行为。

三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平衡好业务开发与市场风险之间的关系。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要尽量实现委托人的目标。虽然理论上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但只要信托项目出了风险,投资者的目标就无法实现,投资者对于信托公司的信任度就会降低。信托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全面风险管理。首先,树立全员风险意识,每一名员工都要绷紧风险管理这个弦,尤其是业务人员要平衡好业务开发和市场风险之间的关系。其次,建立覆盖信托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不留死角,根据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及时优化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四是加强科技手段运用,在“守初心”的基础上提升信托公司效率和能力。

处于科技大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已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在影响并改变着既有的商业模式。在金融领域,科技运用对传统金融机构及模式也在形成巨大冲击。在金融业中,信托行业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信息系统投入和建设相对滞后。信托文化的建设应在“守初心”的基础上,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效率和能力;同时,借助科技手段推广信托文化,提升公司的影响力。为提高行业竞争力,信托公司应加大科技投入以及对科技手段的运用,在条件成熟时进行流程再造、业务模式再造乃至商业模式再造。

文化是一个行业长久持续发展的源动力,我国信托业历经40余年发展,一路走来道路曲折。进入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对信托的需求已发生改变,信托业面临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在经历规模快速跃升的“奔跑”后,信托业需要慢下来,建设信托文化,从信托文化中汲取发展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负责人。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作者所在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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