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尤其是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银保监会部署,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完善公司“大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与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护航并助力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中国信登于7月14日组织召开2021年第二次“大监督”联席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文海兴,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工会主席李元成,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宇,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监察内审室(纪委办公室)、法律与风控部负责人及“大监督”工作相关员工参加了会议。
在公司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公司三个主要监督部门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同向用力,公司“大监督”工作更权威、运行更顺畅、目标更精准,成效更突出。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公司“大监督”信息库共收集各类重要信息47条,明确公司2021年上半年“大监督”重点关注事项20项,公司三个主要监督部门有针对性开展重点工作20余项,积极监督促进并协同公司节省预算支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继续保持“零处罚、零举报、零信访、零案件”,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在前期发文通报肯定我司“大监督”工作的基础上,驻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武威同志出席我司会议时,对我司“大监督”工作再次予以专门肯定。
会上,李元成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必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重要指示精神为公司三个主要监督部门和“大监督”工作指明了团结奋斗的方向,公司三个“大监督”部门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敢于监督、勤于监督、善于监督、为民监督的思想理念,深入扎实推进“大监督”工作,全力护航并助力助推中国信托登记事业高质量发展,用实干和担当精神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托行业转型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张宇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要全面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公司纪委专责监督,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公司党委书记文海兴代表公司党委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大监督”工作进行全面点评,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三个“大监督”部门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公司“大监督”工作体系为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会党委尤其是驻会纪检监察组多次予以专门肯定。文海兴同志强调,公司党委将继续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公司“大监督”工作,三个主要监督部门要更加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公司各部门要继续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各项监督检查。他对于深化和完善公司“大监督”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公司三个主要监督部门要传承发扬包括“红船精神”“长征精神”“抗战精神”等在内的伟大建党精神,充分汲取团结奋斗和攻坚克难的精神力量,切实提高“政治三力”,继续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守职责定位,增强监督执行力,主动向公司党委做好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二是坚持主责主业。公司“三道防线”要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有效实现“大监督”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公司监事会要督促公司“三道防线”履职尽责,会同公司纪委推进“大监督”机制建设。三是坚持同向用力。三个主要监督部门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信息共享和成果共享,推动“大监督”工作体系由“单兵作战”向“系统集成”转变,确保“大监督”工作目标统一、步调协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齐心协力画出“大监督”最大的同心圆。四是坚持科学有效。要围绕公司党建、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中心工作,逐步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和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善于运用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切实提高监督质效。
会议听取公司三个主要监督部门2021年上半年“大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和公司2020年度扶贫工作专项审计报告,研究质询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落实公司股东会决议有关工作情况对外报告安排,并对下一阶段“大监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要求三个主要监督部门要继续按照“党的领导、主责主业、同向用力、科学有效”基本要求,继续从讲政治的高度扎实有效推进“大监督”工作,团结引领公司各方面监督力量共同为公司创业发展和科学规范发展保驾护航,凝心聚力助推我国信托登记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