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银保监会部署,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完善公司“大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与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护航并助推公司创业发展和科学发展,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中国信登于1月11日组织召开2021年第一次“大监督”联席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文海兴,党委委员、监事长、工会主席李元成,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监察内审室(纪委办公室)、法律与风控部负责人及“大监督”工作相关员工参加了会议。
在公司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公司三个主要监督部门团结奋斗、同向用力,公司“大监督”工作机制的思想共识更加统一、履职环境更加优化、工作成效更加突出。据统计,2020年,公司“大监督”信息库共收集各类重要信息75条,明确公司2020年“大监督”重点关注事项30项,公司三个主要监督部门有针对性开展重点工作30余项,统筹联动开展5项“大监督”工作,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公司2020年继续保持“零处罚、零举报、零信访、零案件”,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反映公司“大监督”工作综合成效的《中国信登坚持以党建引领公司创业发展》《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打造多层次廉洁信托文化》《构建科学的信托公司监事会工作体系》《中国信登:“监事”才能“管事儿”》等多篇专题材料得到中组部《组工通讯》“新华社”“中国网”《金融时报》等重要媒体的充分关注和刊用宣传,其中报道“坚持党管监督,积极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的专题材料《中国信登四大专题活动庆祝建党99周年》,经“新华网”转发后浏览量迅速突破100万,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公司“大监督”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和提升。
会上,李元成同志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和李欣然同志在2020年系统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他强调,“大监督”工作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尤其是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是建立健全新时代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积极探索,也是落实银保监会党委及驻会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公司三个“大监督”部门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监督”,按照“全面全程、主责主业、同向用力”等要求,深化完善“一总库、三子库”的“大监督”信息库,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提升“大监督”工作成效。
公司党委书记文海兴代表公司党委对公司“大监督”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三个“大监督”部门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公司“大监督”工作体系为助力公司创业发展和科学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会党委尤其是驻会纪检监察组已专门发文予以通报肯定。文海兴同志强调,公司党委将继续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公司“大监督”工作,公司各部门要继续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各项监督检查。他对于深化和完善公司“大监督”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坚持党管监督。继续按照“党管监督”原则完善“大监督”领导体系,主动向公司党委做好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充分借助公司党委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全面提升监督工作成效。二是要敢于监督。以为公司创业发展保驾护航为基本目标,以为公司党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提供准确的情况和具体的抓手为着力点,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要善于监督。积极拓宽信息来源和渠道,进一步完善信息范围和分类,不断健全“大监督”信息库“子库”,有序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重点调研、调查、排查、内审及质询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强化同向用力,增强监督合力,积极统筹整合外部审计监督、财务监督、民主管理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推动“大监督”工作体系由单一化、平面化向整体化、立体化转变。四是要高效监督。围绕公司党建、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中心工作,将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前置监督、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全过程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前置监督和事前监督力度,助力公司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促进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公司三个主要监督部门2020年“大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阶段“大监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要求三个主要监督部门要继续按照“全面全程、主责主业、同向用力、科学统筹”基本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大监督”工作,团结引领公司各方面监督力量共同为公司创业发展和科学规范发展保驾护航,凝心聚力助推我国信托登记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