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要求及中国信登向全国各信托公司下发的《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关于采集标准化监管数据的通知》精神,各信托公司应于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信托业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至中国信登,并在今年5月15日前完成首期管理类数据报送工作。截至5月15日,全国各信托公司(除1家因系统原因前期已向银保监会和属地监管局报备同意延期外)已完成首期管理类数据报送,标志首期信托业标准化监管数据成功采集、安全入库。
根据数据报送采集要求,信托业标准化监管数据分为信托公司管理信息、信托产品公共信息、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等四大版块,5月15日中国信登已完成了信托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首期全量管理数据,及2020年4月1日至30日的变化量管理数据的采集,其中包括机构信息、股东信息、员工信息和关联方信息等数据,之后将逐月采集变化量数据。同时,今年10月15日前,中国信登将采集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仍存续及新增的信托业务全量数据、固有业务全量数据、信托业务会计信息和固有业务会计信息;今年11月起,将逐月采集全量和增量及变化量数据。
此次信托业标准化监管数据新规范在信托监管数据EAST3.0基础上,中国信登配合监管部门对数据框架结构做了新增、精简和优化,整合了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需求,方便监管部门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也将着力改善信托公司报送中诸如数据报送量大、数据无法获取、数据重复报送和手工报送数据欠佳等较为集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