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财富管理市场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30余年,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无数财富神话自此诞生。兴业银行与波士顿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2016年中国私人银行发展报告指出,2015—2020年全球个人财富年增长率预估为5.9%;在中国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同期预估年增长率为12%,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高净值客群市场之一。当有形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文化与精神财富就会演进、发展,从而进入一个文明而理性的财富时代。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开始出现下滑,高净值人士的需求也逐渐以过去的财富增长为导向,转变为关注财富的保障和传承,因此对家族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旺盛。现阶段我国的家族财富管理市场究竟发展如何?本部分将从市场特征、机构格局及不足之处三个层面对其进行勾勒。
(一)中国家族财富管理市场特征
高净值人群数量持续增长胡润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5月,中国千万元高净值人群数量约134万人,同比增长10.7%;亿万元高净值人群达到8.9万人,同比增长14.1%。根据胡润研究院对千万元与亿万元高净值人群的跟踪数据,可见中国高净值人群规模自2010年以来持续增长,增速在经济因素的影响下呈波动态势,而近两年无论是千万元高净值人群还是亿万元高净值人群,其增速均达10%以上(见表1)。
2.从“创富”到“传富”的需求转变
随着改革开放后第一代企业家陆续面临退休,家族财富管理市场的重心正从创造财富转为财富传承和移交。随着资产数额的不断增加,高净值人群的财富目标已经悄然改变。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发布的《2015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指出,在招商银行2013年之前的调研中,“创造更多财富”是高净值人群的首要诉求,而今“财富保障”已经成为高净值人群的首要诉求。2015年,在受访人群中,63%提及“财富保障”是自己的重要财富目标,“财富传承”紧随其后;约51%的超高净值人士开始考虑财富传承,其中部分人士已着手进行财富传承的安排。
3.家族财富的“交班季节”来临
(1)创一代临近退休年纪。在历经近40年的奋斗后,中国的第一代创业民营企业家已然迈入退休年龄。2015年“新财富500富人榜”的上榜者中一半人士年龄在50岁以上。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一代的年龄大多在55~64岁,长子、长女们的平均年龄达35.72岁,交班季节已经来临。“2016胡润全球富豪榜”中国十大富豪平均年龄也已达51.6岁,10人中低于35岁的仅严昊一人,而严昊所在的苏太华系由其父严介和创立,2015年严介和称已将企业交班给自己的儿子严昊和女儿严昕,可以说严氏家族已经完成了交班(见表2)。
(2)民营企业初次面临代际传承。“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不仅中国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境外研究也发现,70%的北美家族企业没有传到第二代,88%的家族企业没有传到第三代,只有3%的企业在第四代以后还在经营。在欧洲,仅有4%的家族企业能传承至第四代。从华人地区来看,香港中文大学范博宏教授在对250家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及新加坡的民营家族企业研究发现,这些华人企业在接班后,平均价值缩减近60%。相关研究也初步表明,A股上市家族企业在传承过程中市值平均缩水四成以上。
在缺少本土经验的境况下,中国家族传承带来的挑战将远高于西方家族,传承成功率相比西方可能会更低。中国的民营企业第一次面临代际传承,企业家必须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下,完成家族的传承。代际传承和财富管理,于他们而言都是全新的课题。
4.二代的差异选择
面对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二代们作出了不同的选择,既有按部就班接下家族企业并按父辈意愿发展的,也有接下家族企业并带领其转型的,还有完全放弃家族企业管理权仅保留股权继承的。
(1)继承传统家族企业的二代。“接班”即二代们既接下家族企业的股权也接下管理权,将传统的家族企业继续沿纵向发展。如前文所述,“2016胡润全球富豪榜”排位中国富豪第六名的严昊即是从父亲手中接下家族企业,并且凭借现代化的管理能力使家族企业更上一层楼。
(2)助力家族企业转型的二代。伴随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大多从事传统领域。而家族企业的二代们多接受过海外教育,留洋的背景影响了他们对于家族传统实业的接受度,尤其是面对企业转型升级压力,很多二代选择进入自己偏重的新兴领域另辟战场,使家族企业向互联网、金融投资等轻型企业转型。
(3)完全脱离家族企业的二代。部分二代们成长环境自由,更愿意从事自己感兴趣的职业,而完全脱离家族企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调查显示,对于希望由二代继承的一代企业家来说,所有人都认为二代应继承股权。但是对于是否需要同时继承和行使管理权这个问题,近三分之二的人持较为灵活的态度,即家族第二代以持股股东身份拥有企业,一般情况下聘用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
二代们的差异化选择,会使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第一批民营企业面临不同的发展路径。独生子女政策为中国家族企业接班营造一个极为特殊的环境,很多一代企业家担忧唯一的子女因没有兴趣或是能力不够而导致无法接班,自己创业多年的心血即将付诸东流。在目前家族接班人选择范围受限的情况下,一代企业家势必要考虑子女的兴趣、意愿和能力因素,权衡企业发展与家族传承的双重课题。
(二)中国家族财富管理的机构格局
目前财富传承规划没有形成习惯、人们还在普遍忙于迅速积累财富的社会大背景下,家族财富管理还处在摸索阶段,但也因此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家族财富管理被视为中国财富管理行业的新一轮盛宴。目前积极建立家族办公室的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私人银行、信托公司、第三财富管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1.私人银行
(1)中国私人银行渐成“强者恒强”格局。从中国商业银行2015年业绩看,五大国有行的私人银行资产管理总规模已超3.5万亿元。在所有上市的大银行和股份银行中,2015年的客户数量的增长速度和管理客户资产总规模增速都高于2014年,工行、招行等银行管理资产破万亿,且增速远超其他银行,市场逐渐形成“强者恒强”的格局(见表3)。
(2)私人银行的家族财富管理优势。对于大多数家族企业的创一代来说,私人银行应该是其财富管理的第一“入口”。多家银行的数据显示,60%~70%的私人银行客户均为企业主。由于这些客户代表企业和个人的双重身份,因此很多私人银行都强调“一站式”、“全方位”的贴身服务。公私联动是其中很典型的一例:一定级别的私人银行客户在投融资服务上可以享受银行对公部门、投行部门的“绿色通道”,比如一些私人银行推出理财质押贷款以满足客户应急资金周转需求;还有的客户把私人银行作为获取信息的一个“高端俱乐部”,私人银行这个时候就充当了一个信息中介的角色,比如给希望买卖资产的客户牵线搭桥。而未来私人银行的管理会逐渐走向主动型,通过专业化的能力和经验,对市场进行判断。
(3)私人银行的慈善经验。在中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对客户的慈善需求已有关注。比如中国银行私人银行在2014年就搭建了私人银行慈善平台,多名私人银行客户通过中国银行私人银行满足了自己的慈善需求。2016年7月,温州善乐慈善基金会发起人是上海银行私人银行客户,其以基金会理事长名义,与上海银行正式签署家族信托合作意向。基金会首批捐赠款1200万元,将由上海银行私人银行及合作信托公司通过家族信托模式进行日常管理和投资运营,并根据基金会理事会决议由家族信托提供各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川藏地区白内障儿童的治疗。
2.信托公司
(1)家族信托将是蓝海业务。百瑞信托博士后工作站梳理中国信托公司2015年年报指出,家族信托是众多信托公司最为关注的转型方向之一。自2012年中国第一只家族信托产品落地以来,不少信托公司意识到中国超高净值客户打破“富不过三代”魔咒的巨大需求,开始布局家族信托。
(2)信托公司的家族财富管理优势。家族信托是以家庭财富的管理、传承和保护为目的所设立的信托,通过资产管理、投资组合等理财服务实现对家族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提供财富转移、遗产规划、税务策划、子女教育、家族治理、慈善事业等全方位的服务。从境外经验来看,家族信托是一种有效的财富传承方式,是高净值人士首选的管理家族资产的载体之一。
仅就当前的情况而言,家族信托仍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少数富裕阶层的金融理财工具。可以说,目前中国财富传承领域仍处于一个过渡阶段,无论从信托公司还是从高净值人群角度来看,这个市场仍处于投资者教育的初级阶段,需要大量的推广和教育,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去了解,需要整个监管、法律法规方面的不断配套。
(3)信托公司的慈善经验。自2001年《信托法》出台时就引入了公益信托,虽然受监管部门不明确等因素影响,公益信托并未得到大规模的开展,但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慈善经验。信托公司对慈善事业涉足可以说是在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西安信托(现长安信托)发行的“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被认为是首单公益信托落地。根据各家信托公司官网数据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末共有11家信托公司发行了15款标准化公益信托产品。
3.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
(1)中国第三方财富管理市场占比较低。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第三方财富管理占据整个财富管理市场份额的60%以上。在中国,第三方财富管理占整个财富管理的市场份额非常小,占比不到5%。第三方财富管理市场的发展较为两极化,既有已成规模的诺亚财富、标准利华金融等机构,也有众多规模小规范性差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诺亚财富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服务过的高净值客户已超过11万人,为其提供财富管理、海外资产配置、高端保险、高端教育等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2)第三方机构的财富管理能力。早期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商业模式非常简单:产品端从信托公司批发产品,销售端雇佣理财师销售产品,自己从中抽取点差。2014年5月,银监会发文,明令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在新的生存环境下,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逐渐在业务模式上转型升级。银监会禁令出台后,业内部分相对规范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停止销售信托产品,转而代销基金子公司和券商发行的资管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一些国内较大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如诺亚财富、利得财富、好买基金等,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成立具有牌照的资产管理机构进军资产管理行业,正从最初的代销产品向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财富管理机构转型。以诺亚财富为例,初期是以全权委托为核心辅之以增值服务的模式。通过全权委托这一模式,组建客户顾问团队和投资团队,专注管理范围,保证了业务的持续性。
(3)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信任瓶颈。随着第三方财富管理市场的快速发展,行业丰厚的利润吸引了很多缺乏专业能力与道德标准的机构加入,造成行业信誉缺失、行业管理混乱、机构良莠不齐。除去缺乏明确的行业监管要求外,当第三方财富管理从代销模式转为主动资管后,随着业务难度及复杂程度加大,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执业素养并未跟上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
与私人银行和信托公司相比,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如何获得客户的信任感会是更大的难题。信任恰恰也是富豪们最难以突破的防线,瑞银与坎普登联合发布的亚洲区家族办公室研究报告显示,与国外富豪相比,亚太地区的富豪家族对保密性具有更加严苛的要求。即使是在非正式场合的讨论,亚太家族富豪也不愿意更多地涉及家族治理、代际传承和财富管理等私密性话题。
(4)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缺乏慈善经验。与私人银行、信托公司具备一定的慈善经验不同,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更侧重对客户财富的保值升值,对于客户的慈善需求鲜有涉及。
4.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目前,已有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涉足为高净值财富人群客户提供量身订做的境内外家族信托架构设计、投资基金与慈善基金架构设计、税收筹划等专业服务,帮助客户实现家族财富增值、风险隔离和永续传承。然而遗憾的是,他们提供的服务很难界定为真正的家族财富管理业务。在全球范围内,由于家族财富管理的私密性等原因,家族财富管理行业缺乏明确的服务流程及统一的服务标准。而在慈善领域,律所与会计师事务所也罕有满足客户慈善需求的案例。
(三)中国家族财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西方发达国家家族办公室为顶级富豪家族理财已运行百余年,并且有一套成熟标准。而中国的金融机构从2013年起才开始涉足家族财富管理领域。受制于国人传统仪式及中国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从业者面临的既是巨大机遇同时也是严峻挑战。
1.家族财富传承矛盾突出
伴随着中国高净值人群不断扩大并进入传承阶段,如何让家族的财富、文化及信念得以传承永续,成为困扰创一代的难题。有研究显示,70%的家族企业在创始人去世或者退休之后,会被转售或者是被清算。越来越多的富裕阶层开始考虑财富传承问题。第一代财富人士希望保留一定的财富掌控权,第二代财富继承人则希望在接管财富特别是接管企业经营的同时应获得掌控权以使权力和责任相匹配,并获得充分的信任和发挥的空间。
2.观念转变尚需时日
出于对长辈的尊重,家族晚辈往往在长辈面前避谈传承问题。反过来,家族企业现有掌门人浓重的责任感,往往过迟推进开展对家族企业的身后之事的安排。而这往往使得下一辈是在长辈突然过世的情况下临危受命,对于接掌企业准备不足。此外,做财富管理的国外家族财富人群多处在第二、第三代继承人阶段,而中国目前多为创一代缔造的财富传承阶段。这也决定了部分人群没有意识到财富传承的重要性,同时过于重收益、轻风险,使得中国家族财富管理机构处于尴尬境地。不过,随着财富理念的更新及与现实的碰撞,已有不少先知先觉的高净值人士逐步意识到财富管理不仅是财富增值的单一课题,他们开始关心财富的保全与传承、合理节税、家族成员之间的治理以及慈善公益事业。
3.机构服务略显无序
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大多数都将家族财富管理视作一个典型的利基市场。一大批具有私人银行或投行背景的专业人士,开始考虑转行投入家族财富管理行业。然而,传统金融行业转型而来的家族财富管理机构对传统产品、传统业务的过度依赖难有根本改变。随着越来越多的机构涌入这一行业,市场需要一种具有公信力的基准来评价从业者的水平。迄今为止,鲜有专业的培训机构提供家族财富管理专业培训,对于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的认证正也缺乏统一的体系。在中国,家族财富管理市场方兴未艾,面临着人才欠缺、服务单一、产品单一等问题。
4.职业经理人的信任危机
在二代无意愿接班时,聘请职业经理人不失为家族企业的一个不错选择。然而,中国商业诚信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间还会发生提防猜忌现象。即便二代选择接班,一代企业家长期使用的老臣子,有可能在经营理念上和二代企业家大不相同,使二代企业家难以真正执掌家族企业,这种第一代非家族企业高管和第二代家族领导人之间的观念理念冲突,有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制约传承以后企业的发展。同时,中国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相对不发达,可能导致二代企业家接手以后短期之内无人可用,难以快速组建自己的团队。
5.法律法规配套实施细则尚需完善
无论对家族信托还是慈善信托而言,现阶段的法律法规,如《信托法》、《慈善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合同法》等都已经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持。但配套实施细则依然需要进一步落实,以规范该类业务的具体实施和操作。比如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以及配套的税收制度等等。此类相关制度的完善将使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业务更顺利、规范、有效地开展。
(课题单位: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摘自:《2016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